一、政策背景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助的公告》旨在鼓励和支持在舟曲县内注册运营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通过吸纳重点群体人员就业,带动当地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以下是该政策的核心内容。

二、补贴对象

  1. 市场主体类型: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2. 重点群体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

三、补贴条件

  1. 签订劳动合同:市场主体需与招用的重点群体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 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 持续就业:申请补贴时,员工仍在本单位就业。

四、补贴标准

  1. 基础补贴: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 额外补贴: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

五、补贴资金用途

  1. 办公设备购置:用于购置办公所需的各类设备。
  2. 场租费:用于支付办公场所的租金。
  3. 通信网络费:用于支付通信和网络费用。
  4. 员工培训:用于开展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技能。
  5. 社会保险缴纳: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六、申请流程

  1.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市场主体需在舟曲县内完成登记注册。
  2. 提交申请材料:市场主体需向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
    • 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与重点群体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核发放: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将获得补贴。

七、注意事项

  1. 同一法定代表人限制: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只有1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2. 重复补助限制: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等奖补资金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予以补助。
  3. 申请时限: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应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提出。

八、总结

舟曲移民创业补贴政策为当地市场主体提供了良好的创业环境,有助于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了解政策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场主体应积极申报,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