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新疆,作为中国西部的重要地区,近年来吸引了大量省外移民。为了促进地区发展,新疆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省外移民落户。本文将详细介绍新疆省外移民的优惠政策及落户政策。

一、安置区域

新疆省外移民主要安置在以下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一团、二十二团
  • 第三师红旗农场、第三师四十六团
  • 第七师、第七师123团、第七师130团

二、安置对象

  1. 有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
  2. 重点倾向于“十二五”移民遗留户和“十三五”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

三、安置条件

  1. 具有西吉户籍
  2. 以户为单位整户安置
  3. 每户至少有一名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劳动力(男45周岁以下或女35周岁以下)

四、扶持政策

  1. 对“十二五”移民遗留户和“十三五”未脱贫建档立卡户每人补贴2.5万元
  2. 对进疆安置的农户每户奖励5000元
  3. 符合搬迁政策的非建档立卡户每户享受购房补贴2.5万元
  4. 对在原居住地享受退耕还林工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搬迁户,在政策期内继续享受原政策

五、住房政策

  1. 落户本团人员在本团购置住房享受每户2.5万元住房补贴
  2. 统一享受七师现行保障性住房政策
  3. 可叠加享受相关国家安置政策
    • 租赁:保障房以每平方8元的价格出租给新增人员居住
    • 以租代购:房租价格每平方15元,新增人员先以租房的方式居住,待有条件时,把房款全额交清,已交的房租可冲顶购房总额款项,房产产权归新来落户人员
    • 全额付清:新增人员全额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人口户数3至5人的,可在房款总额的基础上优惠15%。人口户数5人以上的,在房款总额的基础上优惠25%。房产产权归新来落户人员

六、鼓励生育政策

  1. 鼓励团场户籍育龄妇女生育二孩
  2. 生育二孩后,除享受计划生育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假和生育报销等优惠政策外,团场再给予5000元/人生育补贴

七、社会保障政策

  1. 省外移民按职工身份同等享受兵团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 配偶及子女按居民身份同等享受兵团现行社会保险政策

八、教育补贴

  1. 省外移民子女与老职工子女同等享受十五年(幼儿园一高中阶段)“两免一补”教育政策
  2. 小学住校生可享受1250元/生/学年、初中住校生可享1500元/生/学年的生活费(直接打入学生饭卡)
  3. 高中住校生可享2000元/生/学年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
  4. 对新招入的家庭中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每户补助10000元安置费,并优先安排工作,在牧场工作满三年,从第四年开始分四年报销其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费(每年报销额度不超过6000元)

九、交通补贴

  1. 来场新职工人员及家属落户后,报销来场路费(仅限火车票硬卧及车船票)

十、探亲休假制度

  1. 来场新职工转正,未婚单身职工每年20天探亲假并报销路费

结语

新疆省外移民优惠政策丰富多样,为广大省外移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会。如果您有意向移民新疆,不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抓住机遇,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