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移民搬迁补贴概述

农村移民搬迁补贴是国家为了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通过搬迁,帮助贫困农户摆脱贫困,提高其生活水平。

二、补贴标准

  1. 搬迁对象集中建房安置:人均补助8000元,其中6000元补助到农户,2000元用于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 分散安置或异地购买低于当地市场均价首套住房:人均补助8000元,其配套基础设施自行解决。
  3. 利用拟复垦的住宅及附属设施与拟申报复垦、质量较好的农房或已农转城但不能复垦的夹心房”、连体房”进行置换:人均补助6000元。
  4. 到县外安置:人均补助10000元(超出市上补助标准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5. D级危房改造和地灾避让搬迁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对象户自行选择D级危房改造、地灾避让搬迁补助政策或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政策。
  6. 五保”供养安置:对其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民政部门用于统筹建设五保家园。

三、申请条件

  1. 搬迁对象: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户;居住在没有任何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十年九灾,不具备生存、生产条件的村民小组和远离中心村组,正常年份人均占有粮食不足200公斤;资源贫乏,没有开发空间,难以形成主导产业,无稳定的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不足1067元;饮用水严重污染,有害矿物质严重超标,地方病严重,短期内难以改善;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信息闭塞,修路、拉电、饮水一次性投资太大,今后若干年内不可能规划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贫困村、组、户。

  2. 年龄要求:被迁贫困户户主应智力健全,身体健康,有艰苦创业精神,具备劳动技能,年龄在16—50岁。

  3. 搬迁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有土安置,积极稳妥,农户自愿,政府引导;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坚持乡、村自我安置与异地安置相结合,以乡、村自我安置为主;坚持分散安置与整体安置相结合,以分散安置为主;坚持投亲靠友安置与组织安置相结合,以投亲靠友为主;坚持吊庄移民与一步到位相结合的原则。

四、申请流程

  1. 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向当地村委会提出搬迁申请。
  2. 审核批准:村委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乡(镇)政府。
  3. 公示公告:乡(镇)政府对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 签订协议:搬迁对象与政府签订搬迁协议。
  5. 搬迁实施:按照协议内容进行搬迁。

五、注意事项

  1. 了解政策:搬迁对象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自身权益。
  2. 合理规划:在搬迁过程中,要合理规划搬迁方案,确保搬迁顺利进行。
  3. 积极配合:搬迁对象要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共同推进搬迁工作。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农村移民搬迁补贴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能够充分利用这一政策,改善自身生活条件,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