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中山市户籍移民新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非中山户籍人员有机会实现落户中山的梦想。本文将详细解读中山市户籍移民新政策,分析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如何轻松落户中山。

一、全面放开放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中山市户籍移民新政策全面放开放宽了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具体包括:

  1. 持有中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非中山户籍人员持有中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可直接申请落户中山。

  2. 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但申请时在中山市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非中山户籍人员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但申请时在中山市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也可申请落户中山。

  3.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持有中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符合上述条件的非中山户籍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

二、工作条件入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作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中山市: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非中山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中山。

  2. 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的非中山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中山。

  3. 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非中山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中山。

  4. 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规定准予引进的人才:符合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规定的人才,可申请入户中山。

三、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入户

  1. 非中山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按“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将户口迁入本市。

  2. 非中山户籍的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入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应办理户口迁移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

  3. 就读期间未将户口迁入中山市的,毕业时可迁入中山市

  4. 因就读已办理户口迁移至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本市生源,在毕业、退学、转学、辍学时,可将户口迁回原籍

四、其他条件

  1. 收养救助政策:落实收养救助政策申报登记户口的主体。

  2. 取消特定条件的子女投靠父母政策:明确为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政策。

  3. 取消投资入户、纳税入户、荣誉人员和公交驾驶员入户情形

结语

中山市户籍移民新政策的实施,为广大非中山户籍人员提供了更多落户机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您就可以轻松实现落户中山的梦想。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