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重庆市城区发展的不断推进,移民政策也相应进行调整。本文旨在解读最新的重庆城区移民新规,为有意在重庆定居的居民提供一份详细的安居指南。

一、落户政策概述

1. 务工经商落户

重庆市放宽了在主城都市区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具体调整如下:

  • 工作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
  • 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
  • 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
  • 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2. 人才落户

重庆市拓宽了人才落户范围,包括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以下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 在重庆市就业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
  • 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 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3. 学生落户

重庆市取消了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现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4. 国有企业职工落户

新办法明确将国有企业职工落户纳入,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了规范。

二、购房补助政策

1.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 土地补偿费:新县城规划区(23.29平方公里以内)每亩13000元,县内其它地区每亩12000元;
  • 安置补助费: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26000元。

2.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

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三、限售、首套认定标准松动

1.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 优化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

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的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

3. 购房补贴政策

2023年市级秋交会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房屋的,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

4. 优化个人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5. 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四、外地籍人员享受便利

国家移民管理局进一步调整优化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全面恢复实行内地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全国通办和普通护照全国通办。在重庆,外地籍人员可享受到以下便利:

  • 在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可快速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等出入境证件;
  • 政策实施第一周,全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共受理接待外地户籍人员申办各类出入境证件1300余人次。

五、结语

重庆城区移民新规的出台,为有意在重庆定居的居民提供了更多便利。在政策调整下,居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和购房途径,实现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