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文教行业(包括教育培训机构、文化传播公司、出版机构等)作为知识传播和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其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政策的引导。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文教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对于文教行业的从业者来说,深入理解并遵守这些法规政策,不仅是规避运营风险的必要手段,更是保障机构长远发展的基石。本文将对文教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提供实用的合规指南,帮助机构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前行。
一、文教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概述
(一)教育类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这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它明确了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对于文教机构而言,必须遵守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方针,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例如,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发展。这意味着教育培训机构在设置课程时,不能违背国家的教育方针,如不能传播有害思想或进行违法违规的教学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 民办教育促进法是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重要法律。它明确了民办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设立条件、运行规则以及扶持与奖励政策。实施条例则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
- 例如,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设立民办培训机构时,必须按照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如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学校章程、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等。
- 此外,民办教育促进法还规定了民办学校的收费办法、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内容。例如,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公示,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这是针对校外培训领域的重要规章,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它明确了校外培训的执法主体、处罚情形和处罚程序。
- 例如,对于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培训”“利用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的,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文化类相关法规
《出版管理条例》
- 该条例适用于从事出版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于文教行业中的出版机构或涉及出版业务的机构来说,必须严格遵守该条例。
- 例如,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等。出版单位不得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也不得出租、出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
- 出版物的内容也必须符合规定,不得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等内容。例如,某教育出版社在出版教材时,必须确保教材内容准确无误,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不得出现错误的政治观点或有害信息。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该条例规范了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等活动。如果文教机构涉及制作、发行教学视频、音频等音像制品,必须遵守该条例。
- 例如,设立音像出版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有音像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音像出版专业人员等。音像制品不得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等内容。
- 对于进口的音像制品,必须经过内容审查,并取得进口批准文号。例如,某教育机构引进国外的教学视频,必须按照规定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内容审查,获得批准后方可引进和使用。
《网络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很多文教机构通过网络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如在线课程、数字图书馆等。该规定对网络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播放、传输等活动进行了规范。
- 例如,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经营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确定的网络文化产品经营范围;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和工作场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其中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等。网络文化产品不得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禁止的内容,如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等。
(三)广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广告法是规范广告活动的基本法律。文教机构在进行宣传推广时,必须遵守广告法的规定。
- 例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对于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例如,某培训机构在广告中宣称“保证100%通过考试”“包拿证书”等,就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 此外,广告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例如,某教育机构在广告中引用某调查机构的数据称“本机构学员就业率达到98%”,必须注明数据来源,否则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该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文教机构作为服务提供者,必须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权利。
- 例如,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文教机构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课程设置、师资情况、收费标准、退费政策等真实信息,不得隐瞒或虚假宣传。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文教机构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课程或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 如果文教机构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如教学质量差、虚假宣传等,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赔偿损失等。例如,某消费者报名参加某培训机构的英语课程,发现实际授课教师与宣传的名师不符,且教学质量低下,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学费并赔偿损失。
(四)劳动与社会保障类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文教机构雇佣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例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例如,某教育机构拖欠教师工资,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教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例如,某培训机构未为其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员工可以要求机构补缴,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该法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格和任用、培养和培训、考核、待遇、奖励等内容。对于文教机构中的教师,必须保障其合法权益。
- 例如,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同时,教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等义务。例如,某教育机构随意占用教师的寒暑假时间安排非教学任务,就侵犯了教师的休息休假权利。
二、文教行业常见运营风险及规避策略
(一)资质合规风险
风险表现
-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培训活动。这是文教行业最常见的违规行为之一。很多小型培训机构或个人工作室,在未获得教育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就以“家教”“兴趣班”等名义开展培训,属于非法办学。
- 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业务。例如,取得的是艺术类培训许可,却开展学科类培训;或者取得的是线下培训许可,却擅自开展线上培训。
- 办学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延续。有些机构在许可证到期后,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继续开展培训活动,属于无效办学。
规避策略
- 在设立机构前,详细了解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要求,按照规定准备材料,申请办学许可证。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专业的法律顾问,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 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培训活动。如果需要增加业务范围,应当及时向教育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 建立许可证管理台账,提前关注许可证的有效期,在到期前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0日前)向教育部门申请延续。例如,某培训机构在许可证到期前60日就开始准备延续申请材料,包括机构年度检查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教师资质更新情况等,确保顺利延续。
(二)教学质量与内容风险
风险表现
- 教学内容不符合国家规定。例如,学科类培训内容超标超前,违背教育规律;或者在教学内容中传播错误的政治观点、有害信息等。
- 教师资质不符合要求。例如,聘用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从事学科类培训;或者聘用的外籍教师没有取得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居留许可。
- 教学质量低下,引发学生和家长投诉。例如,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法不当、教学效果差等。
规避策略
- 建立教学内容审核机制。在课程开发阶段,组织专业人员对教学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对于学科类培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难度等方面的规定。例如,某教育机构设立了教学内容审核小组,由资深教师、教研员和法律顾问组成,对每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合规。
- 严格教师招聘和管理。要求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学科类培训),外籍教师必须具备合法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建立教师培训体系,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提高教学水平。例如,某培训机构在招聘教师时,除了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外,还进行试讲和背景调查,确保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教学能力。
-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通过学生评价、家长反馈、同行听课等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对于教学质量差的教师,及时进行辅导或调整岗位。例如,某教育机构每月组织一次学生满意度调查,对满意度低的课程和教师进行重点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及时改进。
(三)广告宣传风险
风险表现
- 发布虚假广告。例如,夸大培训效果、虚构师资力量、编造学员成功案例等。
- 使用违禁用语。如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包过”“保证提分”等绝对化或保证性用语。
-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形象进行宣传。例如,未经家长同意使用学员的照片或视频进行宣传。
规避策略
- 建立广告宣传审核机制。所有广告文案、宣传资料在发布前,必须经过法律部门或专业人员的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合法。例如,某教育机构规定,所有广告文案必须经过法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法务部门重点审核广告中是否存在虚假内容、违禁用语、是否侵犯他人权益等问题。
- 遵循广告法的基本原则。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楚,不得误导消费者。对于培训效果的宣传,要客观、理性,避免使用绝对化或保证性承诺。例如,可以宣传“帮助学员提高英语听说能力”,但不能宣传“保证英语考试满分”。
- 尊重和保护学员的隐私权。在使用学员的照片、视频或姓名进行宣传前,必须取得学员或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例如,某培训机构在举办活动时拍摄了学员的照片,如需用于宣传,会提前让家长签署《肖像权使用同意书》。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
风险表现
- 退费纠纷。例如,机构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费或拖延退费;或者退费政策不合理,设置高额违约金。
- 课程变更未通知消费者。例如,擅自更换教师、调整课程时间或地点,未及时告知学员和家长。
- 服务承诺未兑现。例如,承诺的增值服务(如课后辅导、学习资料等)未提供。
规避策略
- 制定合理、透明的退费政策。在学员报名时,明确告知退费条件、退费流程和退费时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退费政策应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例如,某教育机构规定,学员在开课前提出退费的,全额退还学费;开课后未超过总课时1/3的,退还剩余学费的80%;超过1/3的,不予退费。该政策在报名时向学员和家长详细说明,并得到认可。
- 建立课程变更通知机制。如需更换教师、调整课程时间或地点,应当提前通知学员和家长,并说明原因。对于学员和家长的合理要求,应当尽量满足。例如,某培训机构因教师离职需要更换教师,会提前一周通知学员和家长,并介绍新教师的资质和教学风格,同时征求学员和家长的意见。
- 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对于在宣传或合同中承诺的服务,必须按时、按质提供。例如,某教育机构承诺为学员提供课后在线答疑服务,就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学员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答。
(五)劳动用工风险
风险表现
- 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规范。例如,只签订口头协议,或者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
- 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劳动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或者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规避策略
- 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某教育机构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详细规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的条件等条款。
- 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工资支付台账,确保工资发放记录清晰可查。例如,某培训机构每月15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员工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同时,为员工建立了社会保险账户,按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 规范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例如,某教育机构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员,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然后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知识产权风险
风险表现
- 侵犯他人著作权。例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教材、教案、教学视频等;或者在教学中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 商标侵权。例如,使用与他人知名教育品牌相似的名称、标识,造成消费者混淆。
- 商业秘密泄露。例如,机构内部的教学方法、学员名单、财务数据等被员工泄露。
规避策略
-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在使用他人的教材、教案、教学视频等时,必须获得授权或许可。例如,某教育机构需要使用某出版社的教材,就与出版社签订了教材使用许可协议,明确了使用范围、期限和费用。
- 加强自身品牌保护。及时申请注册商标,保护机构的名称、标识等。例如,某教育机构在成立初期就申请了商标注册,防止他人抢注或侵权。
-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和违约责任。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进行加密管理,限制访问权限。例如,某培训机构与核心员工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约定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得泄露原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保障机构长远发展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一)建立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设立合规管理部门或岗位
- 对于规模较大的文教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合规管理人员。对于中小机构,可以指定专人负责合规工作,或者聘请外部法律顾问。
- 合规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跟踪和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修订机构的合规制度;对机构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合规审查;组织合规培训;处理合规投诉和纠纷等。
- 例如,某大型教育集团设立了法务合规部,由资深律师和合规专家组成,负责集团及其下属机构的合规管理工作。该部门定期发布合规风险预警,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
明确各部门的合规职责
- 合规工作不仅仅是合规部门的责任,而是全员参与的过程。应当明确各部门在合规管理中的职责,将合规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 例如,教学部门负责教学内容的合规性审核;市场部门负责广告宣传的合规性审查;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用工的合规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税务的合规管理等。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合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和完善合规制度
建立全面的合规制度体系
- 根据机构的业务特点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涵盖各个业务环节的合规制度,如《合同管理制度》《广告宣传管理制度》《教学内容审核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 制度内容应当具体、可操作,明确各项工作的流程、标准和责任主体。例如,《广告宣传管理制度》可以规定广告文案的起草、审核、发布流程,明确审核部门和审核要点,以及违规后的处罚措施。
定期更新合规制度
- 法律法规政策是不断变化的,机构的合规制度也需要及时更新。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制度进行审查,根据新的法规政策和业务发展情况,修订和完善制度内容。
- 例如,当国家出台新的校外培训管理政策时,合规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的培训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符合新政策的要求。
(三)加强合规培训与文化建设
开展全员合规培训
-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合规能力。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机构的合规制度、常见的合规风险案例等。
- 培训方式可以多样化,如内部讲座、在线学习、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例如,某教育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合规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讲解最新的教育法规和广告法,同时结合机构内部的违规案例进行分析,让员工深刻认识到合规的重要性。
培育合规文化
- 将合规理念融入到机构的企业文化中,让合规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通过宣传标语、内部刊物、企业活动等方式,营造“人人讲合规、事事讲合规”的氛围。
- 例如,某教育机构在内部办公区域张贴合规宣传标语,如“合规是发展的基石”“诚信经营,合规先行”等;在企业内部刊物上开设合规专栏,分享合规知识和案例;在年度表彰中设立“合规标兵”奖项,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合规建设。
(四)建立合规监督与问责机制
加强内部监督
- 合规管理部门定期对机构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合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可以采用自查、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
- 例如,某教育机构合规部门每半年对市场部门的广告宣传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建立问责机制
- 对于违反合规制度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要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 例如,某教育机构规定,员工发布虚假广告的,给予警告并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通过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
(五)与监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
主动了解监管动态
- 文教机构应当主动关注教育、文化、市场监管等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
- 例如,某教育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监管部门的政策信息,每周整理成《监管动态简报》,供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参考。
积极配合监管检查
- 当监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对于监管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 例如,某培训机构在接受教育部门的年度检查时,提前准备好各项资料,包括办学许可证、教师资质、教学内容、财务报表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教师教案不规范,立即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四、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某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被处罚
案例背景
- 某市一家名为“智慧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数学、英语等)。该机构通过在小区张贴广告、在家长微信群发布信息等方式招收学员,共招收了200多名学生,收取学费50多万元。
违规行为分析
- 该机构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处罚结果
-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机构进行了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即50万元罚款。同时,将该机构列入黑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对其后续的经营活动进行限制。
启示
- 机构在开展培训活动前,必须取得合法的办学资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规模小、隐蔽性强就不会被发现。一旦被查处,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经济处罚和声誉损失。
(二)案例二:某教育机构广告违规被处罚
案例背景
- 某教育培训机构在宣传材料中宣称“本机构拥有全国最顶尖的师资团队,98%的学员通过我们的培训能够考上重点高中”,并使用了“最佳”“保证”等用语。该宣传材料在当地的报纸、网络平台以及机构的门店进行了广泛发布。
违规行为分析
- 该机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以及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规定。
处罚结果
-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机构进行了调查,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启示
- 广告宣传必须严格遵守广告法的规定,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违禁用语和保证性承诺。机构在进行广告策划时,应当咨询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员,确保广告内容合法合规。
(三)案例三:某文化机构侵犯著作权被起诉
案例背景
- 某文化传播公司未经某知名作家的许可,擅自将其一部小说改编成在线音频课程,在其运营的APP上进行销售。该音频课程共20集,每集售价10元,共销售了1000多份,获利1万多元。
违规行为分析
- 该文化传播公司侵犯了该作家的著作权中的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处罚结果
- 该作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文化传播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的侵权行为成立,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删除相关音频课程,并赔偿该作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
启示
- 文教机构在开发和使用教学内容时,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如需使用他人作品,应当获得授权并支付报酬。否则,将面临侵权诉讼和经济赔偿,同时也会损害机构的声誉。
五、结论
文教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是机构运营的“红线”和“底线”,也是保障机构长远发展的“安全网”。机构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合规工作,深入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各类运营风险。通过加强资质管理、教学质量控制、广告宣传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用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将合规要求融入到机构的日常运营中。同时,要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不断提升机构的合规水平。只有这样,文教机构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的长远发展。
在未来的发展中,随着法律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文教行业的合规要求将越来越高。机构应当保持敏锐的政策洞察力,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确保始终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相信通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文教行业一定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合规的教育文化产品和服务,为国家的文化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