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四川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但同时也是山区较多的省份。高山地区由于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许多贫困村村民生活困苦。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四川省实施了高山移民政策,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优惠政策等措施,帮助贫困村民改善生活条件,开启新生活篇章。
一、高山移民对象
高山移民政策主要针对地处高山深山、发展经济受自然条件严重制约、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生活贫困的贫困村村民。具体涉及宁溪、富山、上郑、屿头、上垟、平田、茅畲、沙埠、北洋、头陀等10个乡镇中全部或部分自然村在高山深山区的贫困村。具体对象确定,由区扶贫办会同有关乡镇政府审核。
二、安置方式
- 集中安置:各乡镇结合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统一规划,建立移民安置小区,集中安置辖区内及辖区外的高山移民户。
- 分散安置:移民户零星下山在本村规划地上建房,直接购房、征(使)用宅基地建房或通过投亲等途径,在异地拥有固定住所的,分散插村予以落户。
三、优惠政策
- 经费补助:宁溪、富山、上郑、屿头、上垟、平田、茅畲等乡镇的高山移民,以每户(3人以上,含3人,下同)10000元标准补助;沙埠、北垟、头陀等镇的高山移民,以每户3000-5000元的标准补助;补助经费统一划拨到安置乡镇、街道,实行专款专用,用于移民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
- 规费减免:高山移民建房用地优先安排计划指标,其新建住宅和附属设施用地,免缴粮食补偿金、水利建设基金、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费。具体由乡、镇政府统一申报,区扶贫办审核,有关部门审批。
- 房屋出租:对经济实力暂时不足的移民户,可在安置小区内建造一批过渡性住房,出租给移民户有偿使用,实行定期腾房流转使用。
四、其他规定
- 高山移民的审批:高山移民户提出申请,经村、乡镇审核同意,报区扶贫办审批。
- 户口迁移:移民户搬迁后,户口应随迁到安置地,原生产资料经营权保持不变;原住房除经批准保留少量生产用房外,一律拆屋还耕。
- 属地管理:移民户搬迁后,插村入户的,接户口所在地属地管理。
五、成效与展望
四川省高山移民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大量贫困村民搬离深山,住进新房,过上了幸福生活。未来,四川省将继续完善高山移民政策,加大投入,确保贫困村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结语
高山移民政策是四川省破解山区发展难题、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优惠政策等措施,四川省为贫困村民开启了新生活篇章。相信在政策的持续推动下,四川山区的发展将更加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