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文件依据
1.1 项目背景
铜仁市岩口水库是《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确定的控制性枢纽工程,已列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该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防洪、供水、灌溉,并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的正常蓄水位初拟为527米,总库容为1.2117亿立方米。
1.2 相关政策文件
为确保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禁止在铜仁市岩口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二、政策内容详解
2.1 移民安置支持
2.1.1 政策宣传与解释
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工程建设,为工程顺利建设搞好服务。特别是要向移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顾全大局,为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移民搬迁和移民安置创造良好条件。
2.1.2 移民权益保障
- 移民搬迁和安置过程中,确保移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移民安置方案需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2.2 新增建设项目与迁入人口管理
2.2.1 禁止新增建设项目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铜仁市岩口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任何建设项目和其他实物指标。实物指标调查数量、种类要以设计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调查认可的数据为准,此后新增内容不予认可和补偿。
2.2.2 迁入人口控制
铜仁市岩口水库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人口。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准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口迁入手续。违反本通知迁入的,不按移民对待,国家不负责搬迁安置。
2.3 在建工程处理
2.3.1 受淹工程停建
对于527米回水范围以下全部受淹的工程,要求立即停建。
2.3.2 部分受淹工程评估
对于527米回水范围以下部分受淹,但不至于丧失工程主要功能和工程效益部分受损失的工程,由当地人民政府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有关工程项目名单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移民局,由省生态移民局商省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
三、总结
铜仁市岩口水库移民安置新政策的出台,旨在保障移民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通过严格管理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控制工程区人口规模,同时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管理,确保移民搬迁和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