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移民工程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旨在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条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随着生态移民政策的不断深化,搬迁后的创业扶持政策也日益完善。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些政策,帮助生态移民在新环境中把握机遇,实现自我发展。

一、搬迁对象及住房政策

1. 搬迁对象

生态移民工程的主要搬迁对象包括:

  • 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等地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少部分贫困发生率超过50%、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非贫困人口。

2. 住房补助标准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
  • 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
  • 签订旧房拆除协议的按期拆除的,每人奖励1.5万元。

3. 住房标准

  • 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内。
  • 中心村安置的人均住房不超25平方米。

二、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补贴

1. 补贴对象

  • 全省范围内经国家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移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移民及移民子女。

2. 补贴标准

  • 考取一本、二本院校的,每生一次性补贴4000元。
  • 考取三本、大专、高职院校的,每生一次性补贴3000元。
  • 参加中职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每生每年补贴1000元。
  • 通过其它职业技术培训,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颁发有关资格证书的,按培训缴费发票的45%进行补贴。

三、购置农机具补贴

1. 补贴对象

  • 各地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纳入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的移民。

2. 补贴标准

  •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按实际购置价格给予移民户10%的附加补贴。

四、税费优惠政策

1. 优惠政策内容

  •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生态移民,雇工人数在7人以下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5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及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 雇工人数在7人以上的,除免征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外,按生态移民所占雇佣总人数的比例,减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所得税。
  • 对生态移民占雇佣人数的比例在30%以上的,5年内免征营业税。

2. 优惠政策实施

  • 玉树藏族自治州税务部门依据省、州有关加快小城镇建设和三江源区生态移民享受优惠政策的精神,实施以上优惠政策。

五、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

1. 优惠政策内容

  • 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 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 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
  • 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2. 优惠政策实施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
  • 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六、总结

生态移民搬迁后的创业扶持政策涵盖了教育、就业、税收等多个方面,为生态移民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通过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生态移民可以更好地融入新环境,实现自我发展和家庭增收。同时,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关注生态移民的后续发展,为他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