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水库移民问题,作为我国水利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水库移民安置及房屋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优化。本文将深入探讨农村水库移民房屋政策的新动向,分析如何通过公平补偿和保障措施,实现移民的安居乐业。

一、水库移民安置现状

自1984年以来,我国共修建大型水库4座,中小型山塘水库53座,水库储水总量达2.3亿立方米,水面覆盖约1.5万公顷。水库主要分布在海拔800米以上高坡地带,用途为灌溉农田。由于水库水面覆盖面广,导致在修建水库的过程中,移民462户,1532人。

从移民安置情况来看,水库移民原地安置262户,占移民搬迁总户数的56.7%,异地安置187户,占移民搬迁总数的40.5%,全家外出(当时只剩下1人)13户,占移民搬迁总数的2.8%。水库移民原地安置户中成为养殖户的8户;异地移民搬迁户中,城镇人口比率达26%;大部分移民户生活处于贫困阶段,有305人是全县今年要解决温饱问题的对象。

二、房屋政策新动向

1. 明确四种补偿方式

为保障退出宅基地农户的居民权益,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结合2020年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明确接下来一段时间里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的新动向。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 永久退出:拿到政府一次性给付的补偿款后,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适合决定永久在城市定居生活的人群。
  • 暂时退出:退出后数十年内,可申请回村继续生活,但仅此一次。适合在城市打拼或照顾子女的老人。
  • 产权置换:用自己的宅基地去调换城里的楼房,需经过评估程序。适合城中村改造,宅基地面临拆迁风险的人群。
  • 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类似,但结局是永久失去宅基地。适合希望直接获得货币补偿的人群。

2. 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农业农村部明确表示,农村宅基地改革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保障农民宅基地退出权益,尊重农民的选择。

三、公平补偿与安居乐业保障措施

1. 科学制订退出补偿标准

通过村集体与农民自主协商、第三方评估、参照土地征收区片价格等方法,科学制订退出补偿标准,合理评估宅基地和农房价值。

2. 健全宅基地退出机制

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等制度的方法路径,确保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公平、公正、公开。

3. 加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移民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生活质量。

4. 培育移民就业技能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移民就业能力,助力移民实现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四、结论

农村水库移民房屋政策新动向旨在通过公平补偿和保障措施,实现移民的安居乐业。在实施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农民意愿,尊重农民选择,确保政策落地生根,为我国农村水库移民问题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