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规背景

随着南宁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南宁市户籍制度改革日益深化。为吸引更多人才,南宁市市政府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新规旨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进城落户,推动市民化进程,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基本条件

根据新规,申请南宁户口的基本条件为:

  1. 合法稳定住所:在南宁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公有住房等。
  2. 合法稳定就业:在南宁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包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聘用人员、经商人员等。

三、具体条件

1. 合法稳定住所

在南宁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具体包括:

  • 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
  • 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契或地契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
  • 受赠、继承的产权房;
  • 依法购买或租住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
  • 本地亲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其居住的住房;
  • 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2. 合法稳定就业

在南宁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具体包括:

  • 行政机关录用的公务员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工作人员;
  • 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
  • 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

四、随迁条件

与申请者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随迁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 与申请者具有法定亲属关系;
  • 在南宁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就业。

五、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 房屋权属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

2. 前往派出所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南宁市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3. 受理审核

派出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4. 办理户口登记

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簿。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户口迁移时,需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隐瞒事实;
  2. 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3. 新规实施后,原有关户口迁移政策同时废止。

七、总结

南宁户口移民新规的实施,为有意向在南宁市落户的人员提供了更多便利。了解新规,把握落户机会,轻松成为南宁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