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
EB-1C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Category)中的一个重要子类别,专为跨国公司的高管和经理人员设计。这种移民方式允许美国公司将其海外关联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调派到美国总部或子公司长期工作,并为其申请永久绿卡。EB-1C移民签证每年配额约40,000个,无需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审批速度相对较快,是许多跨国企业高管实现美国移民的重要途径。
EB-1C的核心优势
EB-1C相较于其他移民类别具有显著优势:
- 无需劳工证:省去了劳工市场测试的漫长过程
- 无排期:目前EB-1类别对大多数国家的申请人无排期
- 快速审批:可选择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15个工作日内获得结果
- 永久绿卡:一步到位获得永久绿卡,而非临时绿卡
- 全家移民: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同时获得绿卡
EB-1C申请的核心条件
EB-1C申请需要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申请人资格、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的关系、工作职位要求。以下将详细解析每个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海外公司任职经历
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前的三年内,在海外关联公司(母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连续担任高管或经理职务至少一年。这一要求是EB-1C的硬性规定,不可妥协。
关键细节:
- “一年”的计算:必须是连续的12个月,不能是累计时间。例如,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公司工作了6个月,然后回到海外公司工作6个月,这不符合连续一年的要求。
- 任职性质:必须是全职的管理或高管职位,兼职或临时性职位不符合要求。
- 职位层级:申请人必须是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不能是普通员工或一线主管。
案例说明:
张先生是一家中国科技公司的副总裁,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和战略规划。他从2019年1月到2021年1月连续担任该职位两年。2021年2月,他被调派到美国子公司担任CEO。这种情况完全符合”海外任职一年”的要求。
2. 申请人的工作职责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在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担任的都是管理性或高管性职位。
高管职位(Executive Capacity)的定义:
- 直接管理公司、部门、分支机构或核心功能
- 设定目标和政策
- 在组织决策中拥有广泛的自主权
- 只接受来自更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的监督
经理职位(Managerial Capacity)的定义:
- 管理组织内的一个部门或职能
- 管理专业人员(如工程师、会计师等)或管理人员
- 拥有雇佣、解雇、晋升或推荐晋升的权限
- 在日常运营中行使自主权
不符合要求的职位:
- 一线主管(仅管理非专业人员)
- 技术专家(无管理职责)
- 初级管理人员(管理范围过小)
案例说明:
李女士在美国一家制造公司担任亚太区销售总监,管理15名销售经理和200名销售代表,负责制定销售策略、预算审批和团队建设。这属于经理职位。但如果她只管理3名销售助理,且没有雇佣/解雇权,则不符合要求。
3. 申请人的教育背景
EB-1C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硬性要求,但通常需要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学历或经验。如果申请人没有大学学位,但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仍然可能符合条件。
二、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的关系要求
EB-1C要求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之间必须存在合格的关联关系。这种关系可以是以下几种形式:
1. 母子公司关系
- 美国公司是海外公司的子公司(海外公司持有美国公司超过50%的股份)
- 海外公司是美国公司的子公司(美国公司持有海外公司超过50%的股份)
- 两者同为第三方公司的子公司
2. 分支机构关系
- 海外公司在美国设立的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
- 美国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
3. 关联公司关系
- 两家公司同为第三方公司控股或共同控股(持股比例均超过50%)
关键要求:
- 所有权控制:必须证明持续的所有权关系,不能是临时或即将终止的关系
- 业务实质:两家公司都必须是真实运营的企业,不能是空壳公司
- 对应关系: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的业务性质、组织结构应有对应关系
案例说明:
中国A公司(母公司)持有美国B公司70%的股份,B公司是A公司在美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和B公司都从事软件开发业务,有各自的员工、办公室和业务合同。这种关系完全符合EB-1C要求。
反面案例:
王先生声称其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有关联,但实际是:海外公司是一家香港贸易公司,美国公司是一家佛罗里达的餐厅,两者业务毫无关联,且无法证明股权关系。这种情况会被拒签。
三、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的运营要求
1. 美国公司必须已运营至少一年
美国公司必须在提交EB-1C申请时已经实际运营至少一年。这包括:
- 有实际的办公场所
- 雇佣了员工(至少有基础运营团队)
- 有真实的业务活动和收入
- 有正常的公司银行账户和财务记录
注意:美国公司可以是初创公司,但必须证明其具备持续运营的能力和实际业务。
2. 海外公司必须持续运营
海外公司也必须是持续运营的企业,不能是即将关闭或已停止运营的公司。
3. 双方公司都必须有组织结构图
申请人需要提供清晰的组织结构图,显示:
- 申请人在公司的职位层级
- 管理下属的数量和层级
- 公司整体组织架构
四、美国职位的具体要求
1. 职位必须是全职和永久性的
EB-1C申请的美国职位必须是全职、永久性的管理或高管职位。兼职或临时性职位不符合要求。
2. 职位性质必须与海外职位匹配
申请人在美国担任的职位必须与其在海外担任的管理或高管职位性质相同或相似。不能从高管职位”降级”为普通经理,也不能从经理职位”升级”为高管职位(除非有充分理由证明业务扩张)。
3. 薪资必须符合市场水平
美国公司支付给申请人的薪资必须符合该职位在美国劳动力市场的普遍工资标准(Prevailing Wage),不能明显低于市场水平。
EB-1C申请流程详解
第一步:前期准备(1-3个月)
- 评估资格:确认申请人和公司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 准备文件:收集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 组织结构图:绘制清晰的公司组织结构图
- 职位描述:详细描述海外和美国职位的工作职责
第二步:提交申请(1-2周)
- 填写I-140表格: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 支付申请费:当前费用为700美元(可能变动)
- 邮寄申请:向USCIS指定的处理中心邮寄申请材料
第3步:等待审批(可选择加急)
- 常规处理:通常需要4-8个月
- 加急处理(PP):支付1,225美元额外费用,15个工作日内获得结果
第四步:签证申请(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
- NVC处理:I-140批准后,案件转至国家签证中心(NVC)
- 提交DS-260:在线填写移民签证申请表
- 准备支持文件:包括护照、出生公证、无犯罪记录等
- 领事馆面试:在美国驻外使领馆参加移民签证面试
- 获得签证:面试通过后获得移民签证
第五步:入境美国获得绿卡
- 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后,绿卡会邮寄到美国地址
- 需要在美国海关完成指纹采集等手续
如果申请人已在美国境内
- 可同时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
- I-140批准后,I-485会很快批准
- 可获得工卡(EAD)和回美纸(AP),在等待期间自由工作和旅行
EB-1C申请所需文件清单
1. 申请人个人文件
- 护照复印件(个人信息页)
- 简历(详细说明管理经验)
- 学历证明(如有)
- 工作证明信(海外公司出具)
- 工资单(证明高管薪资水平)
- 税单(海外公司和个人)
2. 海外公司文件
- 公司注册证书
- 商业登记证
- 公司章程
- 组织结构图(显示申请人职位)
- 公司银行账户对账单(最近6-12个月)
- 公司财务报表(最近2-3年)
- 公司税单(企业所得税)
- 公司业务合同(证明实际运营)
- 公司办公室租赁合同
- 公司员工名单(显示员工数量)
- 公司宣传册、网站截图等
3. 美国公司文件
- 公司注册证书(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 EIN号码(雇主识别号)
- 公司银行账户对账单(至少6个月)
- �1. 公司办公室租赁合同
- 公司组织结构图(显示申请人职位)
- 公司员工名单(至少1-2名员工)
- 公司财务报表(如有)
- 公司业务合同、发票(证明业务活动)
- 公司网站、宣传材料
- 公司税单(如有)
4. 证明关联关系的文件
- 股权证明文件(股票证书、股东名册)
- 母子公司协议(如有)
- 公司间业务往来合同
- 公司间资金往来记录(银行转账记录)
- 公司间管理人员调派文件
5. 职位职责文件
- 海外职位详细描述(英文)
- 美国职位详细描述(英文)
- 申请人直接下属的职位描述
- 申请人参与决策的会议记录(如有)
- 申请人审批的文件样本(如预算、合同等)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 市场薪资调查报告(证明薪资合理)
- 公司业务介绍(中英文)
- 推荐信(来自客户、合作伙伴)
- 媒体报道(关于公司或申请人)
EB-1C申请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我在美国公司工作了半年,然后被调回海外公司,现在想申请EB-1C,可以吗?
A: 不可以。您需要在海外公司重新连续工作至少一年,才能满足”申请前三年内在海外任职一年”的要求。
Q2: 我的海外公司只有5名员工,可以申请EB-1C吗?
A: 可以,但难度较大。移民局会审查公司规模是否足以支持一个管理职位。5名员工的公司如果结构合理(例如,您管理3-4名专业人员),仍有可能成功,但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的管理职责。
Q3: 美国公司刚成立3个月,可以申请EB-1C吗?
A: 不可以。美国公司必须已运营至少一年。但可以先准备文件,等满一年后再提交申请。
Q4: 我是通过L-1A签证来美国的,可以直接申请EB-1C吗?
A: 可以。L-1A签证是EB-1C的”预科”,很多L-1A持有者在满足条件后直接申请EB-1C获得绿卡。您的L-1A任职时间可以计入海外任职时间(如果符合要求)。
Q5: EB-1C申请被拒的最常见原因是什么?
A: 最常见原因包括:
- 无法证明海外任职满一年(时间计算错误)
- 无法证明管理或高管职责(职责描述过于模糊)
- 美国公司运营不足一年或业务不真实
- 无法证明合格的关联关系(股权关系不清晰)
- 薪资不符合市场标准
Q6: EB-1C申请需要雇主支持吗?
A: 是的,EB-1C必须由美国雇主(美国公司)作为申请人(Petitioner)提交,申请人本人是受益人(Beneficiary)。个人不能自己申请。
Q7: EB-1C申请期间可以更换雇主吗?
A: 不可以。EB-1C与特定雇主绑定,如果更换雇主,需要新雇主重新提交申请。
Q8: EB-1C申请被拒后可以再次申请吗?
A: 可以,但必须解决之前被拒的问题。例如,如果因美国公司运营不足一年被拒,可以在公司运营满一年后重新申请。
EB-1C与L-1A签证的区别
很多申请人混淆EB-1C和L-1A,以下是关键区别:
| 比较项目 | EB-1C | L-1A |
|---|---|---|
| 签证类型 | 移民签证(绿卡) | 非移民临时工作签证 |
| 有效期 | 永久绿卡 | 最长7年(首次1年,可续签) |
| 3. 申请条件 | 更严格,需证明公司持续运营 | 相对宽松,允许新公司设立 |
| 处理时间 | 4-8个月(可加急) | 1-2个月 |
| 转换身份 | 一步到位获得绿卡 | 需后续转换移民身份 |
| 家属待遇 | 配偶子女直接获得绿卡 | 配偶子女可申请L-2签证 |
| 工作权限 | 永久工作权 | 仅限L-1A职位 |
成功申请EB-1C的关键建议
1. 提前规划
- 至少提前1-2年开始规划
- 确保海外任职时间连续满一年
- 美国公司提前做好运营准备
2. 详细记录管理职责
- 保存所有能证明管理职责的文件
- 定期更新组织结构图
- 记录参与决策的会议和文件
3. 保持公司真实运营
- 确保两家公司都有实际业务和收入
- 保持完整的财务记录
- 避免”空壳公司”嫌疑
4. 寻求专业帮助
- EB-1C申请复杂,建议聘请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
- 律师可以帮助准备文件、撰写职位描述
- 专业律师能规避常见错误
5. 准备应对RFE(补件要求)
- 移民局经常要求补充材料
- 提前准备可能需要的额外证据
- 快速响应RFE,通常有87天回复期
6. 注意薪资合理性
- 薪资必须符合美国市场水平
- 可参考美国劳工部的普遍工资数据
- 避免薪资过低引起怀疑
结语
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是一条高效、直接的移民途径,但申请条件严格,文件要求复杂。成功的关键在于充分准备和细节把控。申请人需要确保:
- 时间条件:海外任职连续满一年
- 职位条件:真实且持续的管理/高管职责
- 公司条件:两家公司真实运营且关系合格
- 文件条件:完整、准确、有说服力的证据链
只要满足这些核心条件,并准备充分的证明文件,EB-1C申请的成功率相当高。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前咨询专业移民律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估和优化,以提高获批概率,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拒签风险。# 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条件详解
什么是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
EB-1C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Category)中的一个重要子类别,专为跨国公司的高管和经理人员设计。这种移民方式允许美国公司将其海外关联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调派到美国总部或子公司长期工作,并为其申请永久绿卡。EB-1C移民签证每年配额约40,000个,无需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审批速度相对较快,是许多跨国企业高管实现美国移民的重要途径。
EB-1C的核心优势
EB-1C相较于其他移民类别具有显著优势:
- 无需劳工证:省去了劳工市场测试的漫长过程
- 无排期:目前EB-1C类别对大多数国家的申请人无排期
- 快速审批:可选择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15个工作日内获得结果
- 永久绿卡:一步到位获得永久绿卡,而非临时绿卡
- 全家移民: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同时获得绿卡
EB-1C申请的核心条件
EB-1C申请需要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申请人资格、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的关系、工作职位要求。以下将详细解析每个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海外公司任职经历
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前的三年内,在海外关联公司(母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连续担任高管或经理职务至少一年。这一要求是EB-1C的硬性规定,不可妥协。
关键细节:
- “一年”的计算:必须是连续的12个月,不能是累计时间。例如,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公司工作了6个月,然后回到海外公司工作6个月,这不符合连续一年的要求。
- 任职性质:必须是全职的管理或高管职位,兼职或临时性职位不符合要求。
- 职位层级:申请人必须是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不能是普通员工或一线主管。
案例说明:
张先生是一家中国科技公司的副总裁,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和战略规划。他从2019年1月到2021年1月连续担任该职位两年。2021年2月,他被调派到美国子公司担任CEO。这种情况完全符合”海外任职一年”的要求。
2. 申请人的工作职责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在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担任的都是管理性或高管性职位。
高管职位(Executive Capacity)的定义:
- 直接管理公司、部门、分支机构或核心功能
- 设定目标和政策
- 在组织决策中拥有广泛的自主权
- 只接受来自更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的监督
经理职位(Managerial Capacity)的定义:
- 管理组织内的一个部门或职能
- 管理专业人员(如工程师、会计师等)或管理人员
- 拥有雇佣、解雇、晋升或推荐晋升的权限
- 在日常运营中行使自主权
不符合要求的职位:
- 一线主管(仅管理非专业人员)
- 技术专家(无管理职责)
- 初级管理人员(管理范围过小)
案例说明:
李女士在美国一家制造公司担任亚太区销售总监,管理15名销售经理和200名销售代表,负责制定销售策略、预算审批和团队建设。这属于经理职位。但如果她只管理3名销售助理,且没有雇佣/解雇权,则不符合要求。
3. 申请人的教育背景
EB-1C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硬性要求,但通常需要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学历或经验。如果申请人没有大学学位,但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仍然可能符合条件。
二、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的关系要求
EB-1C要求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之间必须存在合格的关联关系。这种关系可以是以下几种形式:
1. 母子公司关系
- 美国公司是海外公司的子公司(海外公司持有美国公司超过50%的股份)
- 海外公司是美国公司的子公司(美国公司持有海外公司超过50%的股份)
- 两者同为第三方公司的子公司
2. 分支机构关系
- 海外公司在美国设立的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
- 美国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
3. 关联公司关系
- 两家公司同为第三方公司控股或共同控股(持股比例均超过50%)
关键要求:
- 所有权控制:必须证明持续的所有权关系,不能是临时或即将终止的关系
- 业务实质:两家公司都必须是真实运营的企业,不能是空壳公司
- 对应关系: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的业务性质、组织结构应有对应关系
案例说明:
中国A公司(母公司)持有美国B公司70%的股份,B公司是A公司在美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和B公司都从事软件开发业务,有各自的员工、办公室和业务合同。这种关系完全符合EB-1C要求。
反面案例:
王先生声称其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有关联,但实际是:海外公司是一家香港贸易公司,美国公司是一家佛罗里达的餐厅,两者业务毫无关联,且无法证明股权关系。这种情况会被拒签。
三、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的运营要求
1. 美国公司必须已运营至少一年
美国公司必须在提交EB-1C申请时已经实际运营至少一年。这包括:
- 有实际的办公场所
- 雇佣了员工(至少有基础运营团队)
- 有真实的业务活动和收入
- 有正常的公司银行账户和财务记录
注意:美国公司可以是初创公司,但必须证明其具备持续运营的能力和实际业务。
2. 海外公司必须持续运营
海外公司也必须是持续运营的企业,不能是即将关闭或已停止运营的公司。
3. 双方公司都必须有组织结构图
申请人需要提供清晰的组织结构图,显示:
- 申请人在公司的职位层级
- 管理下属的数量和层级
- 公司整体组织架构
四、美国职位的具体要求
1. 职位必须是全职和永久性的
EB-1C申请的美国职位必须是全职、永久性的管理或高管职位。兼职或临时性职位不符合要求。
2. 职位性质必须与海外职位匹配
申请人在美国担任的职位必须与其在海外担任的管理或高管职位性质相同或相似。不能从高管职位”降级”为普通经理,也不能从经理职位”升级”为高管职位(除非有充分理由证明业务扩张)。
3. 薪资必须符合市场水平
美国公司支付给申请人的薪资必须符合该职位在美国劳动力市场的普遍工资标准(Prevailing Wage),不能明显低于市场水平。
EB-1C申请流程详解
第一步:前期准备(1-3个月)
- 评估资格:确认申请人和公司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 准备文件:收集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 组织结构图:绘制清晰的公司组织结构图
- 职位描述:详细描述海外和美国职位的工作职责
第二步:提交申请(1-2周)
- 填写I-140表格: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 支付申请费:当前费用为700美元(可能变动)
- 邮寄申请:向USCIS指定的处理中心邮寄申请材料
第三步:等待审批(可选择加急)
- 常规处理:通常需要4-8个月
- 加急处理(PP):支付1,225美元额外费用,15个工作日内获得结果
第四步:签证申请(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
- NVC处理:I-140批准后,案件转至国家签证中心(NVC)
- 提交DS-260:在线填写移民签证申请表
- 准备支持文件:包括护照、出生公证、无犯罪记录等
- 领事馆面试:在美国驻外使领馆参加移民签证面试
- 获得签证:面试通过后获得移民签证
第五步:入境美国获得绿卡
- 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后,绿卡会邮寄到美国地址
- 需要在美国海关完成指纹采集等手续
如果申请人已在美国境内
- 可同时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
- I-140批准后,I-485会很快批准
- 可获得工卡(EAD)和回美纸(AP),在等待期间自由工作和旅行
EB-1C申请所需文件清单
1. 申请人个人文件
- 护照复印件(个人信息页)
- 简历(详细说明管理经验)
- 学历证明(如有)
- 工作证明信(海外公司出具)
- 工资单(证明高管薪资水平)
- 税单(海外公司和个人)
2. 海外公司文件
- 公司注册证书
- 商业登记证
- 公司章程
- 组织结构图(显示申请人职位)
- 公司银行账户对账单(最近6-12个月)
- 公司财务报表(最近2-3年)
- 公司税单(企业所得税)
- 公司业务合同(证明实际运营)
- 公司办公室租赁合同
- 公司员工名单(显示员工数量)
- 公司宣传册、网站截图等
3. 美国公司文件
- 公司注册证书(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 EIN号码(雇主识别号)
- 公司银行账户对账单(至少6个月)
- 公司办公室租赁合同
- 公司组织结构图(显示申请人职位)
- 公司员工名单(至少1-2名员工)
- 公司财务报表(如有)
- 公司业务合同、发票(证明业务活动)
- 公司网站、宣传材料
- 公司税单(如有)
4. 证明关联关系的文件
- 股权证明文件(股票证书、股东名册)
- 母子公司协议(如有)
- 公司间业务往来合同
- 公司间资金往来记录(银行转账记录)
- 公司间管理人员调派文件
5. 职位职责文件
- 海外职位详细描述(英文)
- 美国职位详细描述(英文)
- 申请人直接下属的职位描述
- 申请人参与决策的会议记录(如有)
- 申请人审批的文件样本(如预算、合同等)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 市场薪资调查报告(证明薪资合理)
- 公司业务介绍(中英文)
- 推荐信(来自客户、合作伙伴)
- 媒体报道(关于公司或申请人)
EB-1C申请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我在美国公司工作了半年,然后被调回海外公司,现在想申请EB-1C,可以吗?
A: 不可以。您需要在海外公司重新连续工作至少一年,才能满足”申请前三年内在海外任职一年”的要求。
Q2: 我的海外公司只有5名员工,可以申请EB-1C吗?
A: 可以,但难度较大。移民局会审查公司规模是否足以支持一个管理职位。5名员工的公司如果结构合理(例如,您管理3-4名专业人员),仍有可能成功,但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的管理职责。
Q3: 美国公司刚成立3个月,可以申请EB-1C吗?
A: 不可以。美国公司必须已运营至少一年。但可以先准备文件,等满一年后再提交申请。
Q4: 我是通过L-1A签证来美国的,可以直接申请EB-1C吗?
A: 可以。L-1A签证是EB-1C的”预科”,很多L-1A持有者在满足条件后直接申请EB-1C获得绿卡。您的L-1A任职时间可以计入海外任职时间(如果符合要求)。
Q5: EB-1C申请被拒的最常见原因是什么?
A: 最常见原因包括:
- 无法证明海外任职满一年(时间计算错误)
- 无法证明管理或高管职责(职责描述过于模糊)
- 美国公司运营不足一年或业务不真实
- 无法证明合格的关联关系(股权关系不清晰)
- 薪资不符合市场标准
Q6: EB-1C申请需要雇主支持吗?
A: 是的,EB-1C必须由美国雇主(美国公司)作为申请人(Petitioner)提交,申请人本人是受益人(Beneficiary)。个人不能自己申请。
Q7: EB-1C申请期间可以更换雇主吗?
A: 不可以。EB-1C与特定雇主绑定,如果更换雇主,需要新雇主重新提交申请。
Q8: EB-1C申请被拒后可以再次申请吗?
A: 可以,但必须解决之前被拒的问题。例如,如果因美国公司运营不足一年被拒,可以在公司运营满一年后重新申请。
EB-1C与L-1A签证的区别
很多申请人混淆EB-1C和L-1A,以下是关键区别:
| 比较项目 | EB-1C | L-1A |
|---|---|---|
| 签证类型 | 移民签证(绿卡) | 非移民临时工作签证 |
| 有效期 | 永久绿卡 | 最长7年(首次1年,可续签) |
| 申请条件 | 更严格,需证明公司持续运营 | 相对宽松,允许新公司设立 |
| 处理时间 | 4-8个月(可加急) | 1-2个月 |
| 转换身份 | 一步到位获得绿卡 | 需后续转换移民身份 |
| 家属待遇 | 配偶子女直接获得绿卡 | 配偶子女可申请L-2签证 |
| 工作权限 | 永久工作权 | 仅限L-1A职位 |
成功申请EB-1C的关键建议
1. 提前规划
- 至少提前1-2年开始规划
- 确保海外任职时间连续满一年
- 美国公司提前做好运营准备
2. 详细记录管理职责
- 保存所有能证明管理职责的文件
- 定期更新组织结构图
- 记录参与决策的会议和文件
3. 保持公司真实运营
- 确保两家公司都有实际业务和收入
- 保持完整的财务记录
- 避免”空壳公司”嫌疑
4. 寻求专业帮助
- EB-1C申请复杂,建议聘请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
- 律师可以帮助准备文件、撰写职位描述
- 专业律师能规避常见错误
5. 准备应对RFE(补件要求)
- 移民局经常要求补充材料
- 提前准备可能需要的额外证据
- 快速响应RFE,通常有87天回复期
6. 注意薪资合理性
- 薪资必须符合美国市场水平
- 可参考美国劳工部的普遍工资数据
- 避免薪资过低引起怀疑
结语
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是一条高效、直接的移民途径,但申请条件严格,文件要求复杂。成功的关键在于充分准备和细节把控。申请人需要确保:
- 时间条件:海外任职连续满一年
- 职位条件:真实且持续的管理/高管职责
- 公司条件:两家公司真实运营且关系合格
- 文件条件:完整、准确、有说服力的证据链
只要满足这些核心条件,并准备充分的证明文件,EB-1C申请的成功率相当高。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前咨询专业移民律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估和优化,以提高获批概率,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拒签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