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澳门与内地在法律体系、司法实践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在处理跨境刑事移民案件时面临诸多法律困境与挑战。本文旨在解析这些难题,并探讨相应的解决路径。

一、澳门与内地移交逃犯的法律问题

(一)移交原则分歧

澳门与内地在移交逃犯的原则上存在分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双重犯罪原则:内地坚持双重犯罪原则,即只有当被移交人的犯罪行为在两地都被视为犯罪时,才可移交。而澳门则采用“实质犯罪原则”,即只要被移交人的犯罪行为在澳门构成犯罪,即可移交。
  2.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内地在处理政治犯问题上较为严格,而澳门则相对宽松。

(二)澳门《刑事司法互助法》的示范意义

澳门《刑事司法互助法》的相关条文对未来协议的建立具有文本上的示范意义,为解决两地移交逃犯问题提供了参考。

二、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立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一)立法缺失引发司法实务困境

澳门与内地在移交逃犯问题上的法律困境,已成为澳门法律制度的立法缺失,并引发司法实务困境。

(二)打击跨境犯罪活动的威慑力不足

内地与澳门特区在刑事司法领域尚未能完全实现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与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导致打击跨境犯罪活动的威慑力不足。

三、澳门与香港特区之间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机制的困境

澳门与香港特区之间因未能建立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机制,使得两个特区之间的刑事司法协助事务严重受阻。

四、解决路径与建议

(一)加强两地法律交流与合作

  1. 建立定期法律交流机制:通过举办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两地法律专业人士的交流与合作。
  2. 互派法律专家:两地可互派法律专家到对方地区开展法律研究、咨询等工作。

(二)完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协议

  1. 明确移交原则:在协议中明确双重犯罪原则和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具体适用范围。
  2. 加强司法协助:在协议中明确两地司法机关在调查、取证、判决执行等方面的协助义务。

(三)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1. 培养熟悉两地法律的专业人才:通过设立相关课程、培训项目,培养既懂内地法律又懂澳门法律的专业人才。
  2. 引进高端法律人才:通过优惠政策,吸引内地和澳门的高端法律人才到两地工作。

结语

澳门与内地在处理跨境刑事移民案件时面临诸多法律困境与挑战。通过加强两地法律交流与合作、完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协议、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有望解决这些问题,为打击跨境犯罪活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