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永居签证,也称为美国绿卡,是美国政府提供给外国公民的长期居留许可。美国绿卡持有者享有与美国公民几乎相同的权利和福利。美国移民法将永居签证分为五大优先权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其特定的申请要求和流程。以下是这五大优先权类别的详细解析:

一、第一优先权类别(EB-1)

1.1 定义

第一优先权类别包括以下三类:

  • EB-1A:具有特殊才能的外国人
  • EB-1B: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 EB-1C: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2 申请要求

  • EB-1A:申请人需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取得杰出成就,并得到国内外的广泛认可。
  • EB-1B:申请人在某个学术领域有杰出贡献,且在相关领域有十年以上的教学或研究经验。
  • EB-1C: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公司的关联企业中担任过高级管理职位。

1.3 申请流程

  • 申请人提交I-140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后,进入国家签证排期。
  • 申请人获得签证后,可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申请调整身份。

二、第二优先权类别(EB-2)

2.1 定义

第二优先权类别包括以下两类:

  • EB-2A:具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
  • EB-2B:具有特殊才能的外国人

2.2 申请要求

  • EB-2A:申请人需拥有硕士或更高学位,或在特定领域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EB-2B:申请人需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取得杰出成就。

2.3 申请流程

  • 申请人提交I-140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后,进入国家签证排期。
  • 申请人获得签证后,可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申请调整身份。

三、第三优先权类别(EB-3)

3.1 定义

第三优先权类别包括以下三类:

  • EB-3A:熟练工人
  • EB-3B:专业人员
  • EB-3C:其他工人

3.2 申请要求

  • EB-3A:申请人在特定行业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EB-3B:申请人拥有学士学位或在特定领域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EB-3C:申请人没有特殊技能,但在美国工作。

3.3 申请流程

  • 申请人提交I-140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后,进入国家签证排期。
  • 申请人获得签证后,可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申请调整身份。

四、第四优先权类别(EB-4)

4.1 定义

第四优先权类别包括以下几类:

  • EB-4A:宗教工作者
  • EB-4B:特殊移民
  • EB-4C:前雇员

4.2 申请要求

  • EB-4A:申请人在美国宗教组织工作,并担任宗教职务。
  • EB-4B:申请人因特殊原因离开美国,如政治迫害、宗教迫害等。
  • EB-4C:申请人曾是美国政府的雇员,或在美国政府机构工作过。

4.3 申请流程

  • 申请人提交I-360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后,进入国家签证排期。
  • 申请人获得签证后,可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申请调整身份。

五、第五优先权类别(EB-5)

5.1 定义

第五优先权类别为投资移民,要求申请人在美国投资一定数额的资金,并创造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

5.2 申请要求

  • 申请人需在美国投资至少100万美元(或特定地区的50万美元),并创造至少10个就业岗位。

5.3 申请流程

  • 申请人提交I-526投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后,进入国家签证排期。
  • 申请人获得签证后,可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申请调整身份。

总结,美国永居签证的五大优先权类别涵盖了不同类型的申请人,每个类别都有其特定的申请要求和流程。了解这些类别,有助于申请人选择适合自己的移民途径。在申请过程中,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