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作为国际旅行的重要证件,承载着公民出入国境的身份证明功能。了解护照的办理流程对于计划出国的人员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揭秘国家移民局所规定的护照办理全流程,帮助读者清晰了解办理护照的各个环节。

一、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移民局的规定,护照的受理机构为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例如,在上海,申请人可前往各区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

二、办理人

  1. 成人:申请人本人需亲自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2. 未满十六周岁:由其监护人陪同办理。如监护人无法陪同,可委托他人陪同,但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

三、办理材料

  1. 成人:

    • 居民身份证;
    • 照片(可现场拍摄);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现场拿表填写)。
  2. 未满十六周岁:

    •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 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
  3. 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 批准的,签发证件;
    • 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 申请人领取证件。

五、办结时限

  1.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2. 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3.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六、加急办理

公民因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 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 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 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
  • 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
  • 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

七、收费标准

  1. 护照120元/本。
  2. 其他附加费用:照片费、邮寄费各地不同。
  3. 加项、合订、加注、延期:20元/项。

通过以上流程,相信大家对护照的办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在办理过程中,请务必按照规定提交材料,确保办理顺利。祝您旅途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