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成立于2018年4月2日,是负责全国移民管理工作的国家局,为副部级。其前身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和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国家移民管理局领导管理全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边境管理机构等工作,指导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业务工作。以下将详细介绍国家移民局全国总站的分布及职能。

一、总站分布

截至2023,国家移民管理局共设立9个边防检查总站,分别位于以下城市:

  1. 北京边防检查总站
  2. 天津边防检查总站
  3. 上海边防检查总站
  4. 广州边防检查总站
  5. 深圳边防检查总站
  6. 珠海边防检查总站
  7. 厦门边防检查总站
  8. 海口边防检查总站
  9. 汕头边防检查总站

二、总站职能

  1. 组织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负责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对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实施查验、监护和管理。
  2. 管理口岸限定区域:负责口岸限定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口岸正常秩序。
  3. 防范查处非法入出境活动:负责查处非法入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违法犯罪行为。
  4. 边境地区边防管理:负责边境地区的边防管理工作,维护边境地区的稳定和安全。
  5. 边民往来管理:负责边民往来管理工作,保障边民合法权益。
  6. 临时入境许可和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负责签发临时入境许可和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三、具体职责

以下是各总站的具体职责:

  1. 北京边防检查总站: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五省(区、市)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2. 天津边防检查总站:负责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四省(区、市)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3. 上海边防检查总站: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4. 广州边防检查总站:负责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5. 深圳边防检查总站:负责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6. 珠海边防检查总站:负责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7. 厦门边防检查总站:负责福建、江西两省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8. 海口边防检查总站:负责海南、广西两省(区)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9. 汕头边防检查总站:负责广东、广西两省(区)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四、总结

国家移民局全国总站作为我国出入境边防检查的重要机构,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职责。通过了解各总站的分布及职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国家移民局的工作,为其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