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自2018年4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承担着全国移民管理工作的重任。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全国分布及其主要职能。
一、全国分布
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设有多个分支机构,具体如下:
- 总部:位于北京市,负责全国移民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决策。
- 省级分支机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省级移民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管理工作。
- 地市级分支机构:部分地市级设有移民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管理工作。
- 县级分支机构:部分县级设有出入境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入境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能
国家移民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 制定移民政策:负责全国移民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定,包括签证、居留许可、国籍、难民等政策。
- 出入境管理:负责全国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口岸证件查验、边民往来管理、边境地区边防管理等。
- 外国人管理:负责外国人在华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国籍管理、难民管理等。
- 非法移民治理:牵头协调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
- 国际合作: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与国际移民组织、联合国难民署等国际组织保持沟通与协作。
- 法律法规起草: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为全国移民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三、具体职能举例
以下列举国家移民管理局部分具体职能的例子:
- 签证管理:负责外国人来华口岸签证、入境许可签发管理和签证延期换发。
- 居留许可管理:负责外国人在华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包括居留许可的申办、延期、换发等。
- 国籍管理:负责国籍的审批、变更、注销等工作。
- 难民管理:负责难民的接收、安置、保护等工作。
- 边防检查:负责出入境边防检查、边民往来管理、边境地区边防管理等。
- 非法移民遣返:负责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
四、总结
国家移民管理局作为我国移民管理工作的核心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职责。通过全国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国家移民管理局有效地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