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出了一系列移民落户新政。这些新政策旨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城镇化水平。本文将详细解读广西移民落户新政策,帮助您了解多重福利,并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一、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

广西新政策明确指出,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取消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这意味着,只要您在广西城镇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就业,就可以申请落户。

二、农村籍大学生落户政策

对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这意味着,农村籍大学生在广西城镇落户后,如需将户口迁回原籍,可以随时申请。

三、设立集体户

自治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社区、企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广西城镇落户的无就业单位人员、无自主产权住房者提供落户便利。

四、义务教育全覆盖

对已在广西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实行分类排序,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五、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可按规定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依法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可在区内顺畅转移接续。

六、奖励资金支持

在农业转移人口奖励资金中对进城落户数量较多的地区安排资金予以重点支持。

七、放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落户政策

将适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落户政策的范围由南钦北防四市,扩大至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崇左六市。取消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户籍人员在我市落户有关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八、取消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的落户限制

调整后的户口迁移政策不再将购买房屋、投资纳税列为落户的准入条件。

九、放宽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限制

取消父母投靠子女男性需满55周岁、女性需满50周岁年龄限制的规定,取消父母身边无子女,方可迁一名子女人数限制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不受年龄以及身边子女情况、子女人数的限制。

十、新政策适用范围

新政策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域,包括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13个地级市。

总结

广西移民落户新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了多重福利,有助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优化人口结构。如果您符合条件,不妨抓住机遇,享受这些政策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