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第三师45团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基地和生态示范区。近年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第三师45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了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动团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第三师45团出台了一系列移民政策,为有意愿迁入的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安居乐业环境。
二、移民政策概述
1. 安置区域
第三师45团是主要的安置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区:
- 第二师二十一团
- 第二师二十二团
- 第三师红旗农场
- 第三师四十六团
- 第七师
- 第七师123团
- 第七师130团
2. 安置对象
主要针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特别是以下群体:
- “十二五”移民遗留户
- “十三五”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
3. 安置条件
具有西吉户籍,以户为单位整户安置,每户至少有一名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劳动力(男45周岁以下或女35周岁以下)。
4. 扶持政策
- 对“十二五”移民遗留户和“十三五”未脱贫建档立卡户每人补贴2.5万元;
- 对进疆安置的农户每户奖励5000元;
- 符合搬迁政策的非建档立卡户每户享受购房补贴2.5万元;
- 对在原居住地享受退耕还林工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搬迁户,在政策期内继续享受原政策。
三、住房安置政策
1. 住房补贴
落户本团人员在本团购置住房享受每户2.5万元住房补贴。
2. 保障性住房
统一享受七师现行保障性住房政策。
3. 安置方式
- 租赁:保障房以每平方8元的价格出租给新增人员居住。
- 以租代购:房租价格每平方15元,新增人员先以租房的方式居住,待有条件时,就把房款全额交清,已交的房租可冲顶购房总额款项,房产产权归新来落户人员。
- 全额付清:新增人员全额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人口户数3至5人的,可在房款总额的基础上优惠15%。人口户数5人以上的,在房款总额的基础上优惠25%。房产产权归新来落户人员。
四、生育政策
1. 政策内容
鼓励团场户籍育龄妇女生育二孩。
2. 优惠政策
生育二孩后,除享受计划生育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假和生育报销等优惠政策外,团场再给予5000元/人生育补贴。
五、总结
第三师45团的移民政策为有意愿迁入的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包括就业、住房、生育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优化团场人口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也为迁入人员创造了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