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澳大利亚配偶移民签证是澳大利亚政府为了吸引海外人才和家庭团聚而设立的一种移民途径。其中,309类和820类配偶移民签证是两种常见的类型。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两种签证的关键差异,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们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309类配偶移民签证

申请条件

  1. 关系证明:申请人与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
  2. 居住要求: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至少有12个月与配偶在澳大利亚共同居住。
  3. 健康和品行要求:申请人需满足澳大利亚的健康和品行要求。

申请流程

  1. 提交EOI:申请人在SkillSelect系统提交Expression of Interest(EOI)。
  2. 邀请申请:当申请人的EOI被邀请时,需在60天内提交申请。
  3. 签证审理:澳大利亚移民局对申请进行审理。

优势

  1. 优先审理:309类配偶移民签证属于优先审理类别。
  2. 团聚家庭:申请人可以与配偶团聚。

820类配偶移民签证

申请条件

  1. 关系证明:申请人与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
  2. 居住要求: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前两年内至少有12个月与配偶在澳大利亚共同居住。

申请流程

  1. 提交EOI:申请人在SkillSelect系统提交Expression of Interest(EOI)。
  2. 邀请申请:当申请人的EOI被邀请时,需在60天内提交申请。
  3. 签证审理:澳大利亚移民局对申请进行审理。

优势

  1. 临时签证:820类配偶移民签证是临时签证,持有者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永久签证。

关键差异

  1. 签证类型:309类为永久签证,820类为临时签证。
  2. 居住要求:309类要求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至少有12个月与配偶在澳大利亚共同居住,而820类只要求在提出申请时的前两年内至少有12个月与配偶在澳大利亚共同居住。
  3. 审理速度:309类签证的审理速度通常比820类签证快。

结论

澳大利亚配偶移民签证309类和820类签证在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优势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签证类型,以便更好地实现家庭团聚和移民澳大利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