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1. 农业户籍水库移民:2006年6月30日前,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具有剑河县农业户籍的移民及其后代。
  2. 非农业户籍水库移民:2006年6月30日前,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2012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剑河县非农业户籍且无固定工作的移民及其后代。

补贴标准

  1. 农业户籍水库移民:每人每年600元。
  2. 无固定职业农转非移民:每人每年560元。

申请流程

  1. 登记时间节点:农业户籍移民人口核定以2024年6月30日24时作为登记时间节点;非农业户籍移民人口核定以2024年12月31日24时作为登记时间节点。
  2.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移民安置协议等。
  3. 申请方式:联系所在村委会进行申请。
  4. 发放方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资金。

注意事项

  1. 不能登记为补贴人员的非农业户口移民: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和离退休人员;在核定年度内,已由各类性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已享受国家600元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补贴的在校大中专学生;2013年1月1日以后,因出生、婚姻关系变化、外省市迁入、考入大中专院校转非、农转非等原因增加的人员;正在服刑人员;已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

相关政策

剑河县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旨在改善水库移民生活,提高移民生活水平。如符合申领条件,请尽快联系所在村委会进行申请,享受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