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

嘉善县留守人员补贴政策主要针对在农村地区,因家庭成员外出打工而无法得到家庭照顾的老人、儿童和其他留守人员。以下是补贴范围的具体内容:

  1. 老年留守人员:指年满60周岁及以上,因子女在外地务工而无法得到子女照顾的老人。
  2. 儿童留守人员:指不满16周岁(或仍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因父母在外地务工而无法得到父母照顾的儿童。
  3. 其他留守人员:指因其他原因(如家庭成员因病去世、残疾等)无法得到家庭照顾的人员。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守人员可以申请补贴:

  1. 户籍:申请者须为嘉善县户籍。
  2. 居住地:申请者须在嘉善县居住。
  3. 困难程度: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日常生活的基本费用。

发放标准

嘉善县留守人员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 老年留守人员:每月补贴金额为500元。
  2. 儿童留守人员:每月补贴金额为400元。
  3. 其他留守人员:每月补贴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600元。

申请流程

  1. 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
  2. 申请方式:申请者可到所在村(社区)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通过嘉善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请。
  3. 审核审批:村(社区)民政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送至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报送至县民政部门。
  4. 发放补贴:县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将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者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 动态管理:留守人员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如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重新申请或取消补贴。
  2. 信息公开:补贴发放情况将在村(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举例说明

假设有一位名叫张先生的老年留守人员,他在嘉善县生活,户籍也在嘉善县。张先生年满60周岁,因子女在外地务工,无法得到子女的照顾。张先生可以向所在村(社区)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每月将获得500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