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库建设成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防洪减灾等问题的重要手段。然而,水库建设往往涉及大量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给移民家庭带来了诸多不便和损失。为了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广东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水库移民补贴政策,旨在提高移民的生活水平,促进水库移民地区的和谐稳定。

二、补贴对象

广东省水库移民补贴政策主要针对以下对象:

  1. 大中型水库农村原迁移民:指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现状人口中的原迁移民。
  2. 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指已纳入后期扶持范围享受资金直补政策的大中型水库农村原迁移民。

三、补贴标准及测算依据

  1. 补贴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贴600元。
  2. 测算依据:根据移民家庭的人口数量、土地面积等因素进行测算。

四、补贴发放时间和频次

  1. 发放时间:每年发放一次。
  2. 发放频次: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原迁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

五、补贴申报发放流程

  1. 移民村(社区)上报:移民村(社区)于每年2月25日前,将上年度因身份发生变化须核减、停发的人口造册登记,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2.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移民村上报的核减、停发、缓发花名册进行审核,并将应核减、停发、缓发的人口和调整后的直补资金发放花名册于3月10日前报县水利和湖泊局审定。
  3. 县水利和湖泊局审查:县水利和湖泊局会同县财政、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核减、停发花名册进行审查,将审定后的年度核减、停发人口花名册于3月25日前上报市水利和湖泊局备案。

六、办理指南

  1. 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土地使用证、搬迁协议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移民办。
  3. 审核审批:当地移民办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批。
  4. 发放补贴: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移民的银行账户。

七、常见问题解答

  1. 问题:移民个人死亡后,补贴是否立即停止? 回答:移民个人死亡后,当年补贴正常发放,次年停止补贴发放。

  2. 问题:已搬迁的移民如何申请补贴? 回答:已搬迁的移民需向当地移民办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享受补贴政策。

八、结语

广东省水库移民补贴政策旨在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移民生活水平。广大移民朋友可通过以上指南了解政策详情,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移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