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与完善。近期,个税新规的出台,对税率调整和抵扣变化进行了重要调整。本文将对个税新规进行全面解析,帮助读者了解税率调整与抵扣变化,以便更好地应对税务变革。
一、税率调整
1. 新旧税率对比
旧税率: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适用三档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
新税率: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适用三档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
2. 调整后的税率
- 3%税率对应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10%税率对应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20%税率对应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5%税率对应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30%税率对应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5%税率对应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45%税率对应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二、抵扣变化
1.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未成年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每个纳税人每月只能享受一个子女的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在中国境外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8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每个纳税人只能享受一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5.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按照每月15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每个纳税人只能享受一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三、个税汇算清缴
1. 汇算清缴时间
-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2. 汇算清缴方法
-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办理汇算清缴;
- 纳税人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结语
个税新规的出台,旨在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了解税率调整与抵扣变化,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应对税务变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关注相关政策的最新动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