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地处钱塘江源头,是杭州市下辖的一个县。近年来,淳安县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人口集聚,实施了一系列的移民新政策。以下是对淳安移民新政策的详细解读,旨在帮助读者了解下山之路如何走,以及移民安置的细节。

一、政策背景

淳安县地处山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让高山、深山农民早日下山脱贫,淳安县出台了《淳安县实施下山移民工程暂行办法》。

二、移民对象

根据政策,以下几类人群属于移民对象:

  1. 居住地海拔500米以上的行政村或自然村;
  2. 不实施康庄工程的行政村;
  3. 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邻康庄公路直线距离1公里以上的自然村;
  4. 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行政村或自然村。

三、安置方式

淳安县的移民安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集中安置:迁入下山移民小区(点)的下山移民农户,采取建农民公寓或宅基地联建的方式实行集中安置。
  2. 分散安置:向生活生产条件较好的倚村(镇)迁移,在县城或建制镇规划区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和迁往外县的农户,采取分散安置。
  3. 投亲靠友:通过投亲等途径,在异地拥有固定住所的,分散插村予以落户。

四、经济补助标准

  1. 新建住房补助:迁入下山移民小区(点)的,农户新建住房按每人5000元标准予以补助。
  2. 宅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补助:小区(点)宅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所需资金,县政府按每人5000元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迁入移民小区(点)的农户分担。
  3. 购商品房补助:投亲靠友、购商品房的,按每人8000元标准予以补助。
  4. 整体搬迁补助:行政村或人口超过30人的自然村整体搬迁的,除享受上述政策以外,再给予每人2000元的补助。

五、优惠政策

  1. 经费补助:宁溪、富山、上郑、屿头、上垟、平田、茅畲等乡镇的高山移民,以每户(3人以上,含3人,下同)10000元标准补助;沙埠、北垟、头陀等镇的高山移民,以每户3000-5000元的标准补助。
  2. 规费减免:高山移民建房用地优先安排计划指标,其新建住宅和附属设施用地,免缴粮食补偿金、水利建设基金、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费。
  3. 房屋出租:对经济实力暂时不足的移民户,可在安置小区内建造一批过渡性住房,出租给移民户有偿使用,实行定期腾房流转使用。

六、其他规定

  1. 高山移民的审批:高山移民户提出申请,经村、乡镇审核同意,报区扶贫办审批。
  2. 户口迁移:移民户搬迁后,户口应随迁到安置地,原生产资料经营权保持不变;原住房除经批准保留少量生产用房外,一律拆屋还耕。
  3. 属地管理:移民户搬迁后,插村入户的,接户口所在地属地管理。

七、总结

淳安县的移民新政策旨在帮助高山、深山农民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经济补助、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让移民户下山之路更加顺畅。对于有意向参与移民的农户来说,了解政策细节,合理规划自己的下山之路,是至关重要的。